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东北大学全体师生重要回信精神,努力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中共东北大学委员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体师生重要回信精神实施方案》《东北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及校内外广大师生期盼紧密结合,坚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高校“五大职能”,加强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将助力赋能辽宁全面振兴作为服务东北全面振兴的第一战场,将服务新型工业化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任务,深化与地方政府、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校友校董企业、高水平校院所、专业性社会组织等的全面合作,做到“两个深度融入”,实现“三个重点突破”,努力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站位设计。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作为学校的使命担当,将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学校对外合作发展的根本遵循,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向习近平总书记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坚持高标准推进。充分发挥学校百年办学积淀、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以重大合作项目为抓手,紧密对接龙头企业重大人才科技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需要,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对外合作。
(三)坚持高质量落实。坚持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找准合作结合点、发力点,培育增长点,在深化合作中不断提升学校服务区域和产业的能力、提升学校提供全方位支持的能力、反哺学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既立足当下合作实际,也着眼未来长远发展。
(四)坚持强有力保障。构建完善的合作保障体系,强化顶层设计、谋划布局,统筹协调合作事宜。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构建共建共创共享机制,确保合作工作的高效运转。加强监督检查,把控工作进展,推动重点合作和关键任务落实落地。
三、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建设,学校对外合作发展和服务东北全面振兴水平全面提升,构建起立足辽沈、服务东北、辐射全国的“东大+校企事政友”大合作格局,与地方政府、头部企业、一流高校、校友校董企业形成发展共同体,创建一批以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为核心的校地校企标志性合作项目,学校成为辽沈区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以助力赋能辽宁振兴新突破为重点深度融入东北全面振兴,成为行业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卡脖子”技术的重要提供者和参与者,以引领中国新型工业化进程为重点深度融入中国式现代化。
四、重点行动
(一)深化与主管部门合作
1.深化与教育部和部属司局、直属单位合作。各职能部门依据业务关系,主动对接对应司局和直属单位,形成定期汇报和沟通机制,积极参与和承担教育部政策预研项目,及时报送学校发展工作简报。
2.深化与国家其他部委合作。积极发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重要结点职能,沟通联络中组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主要部委,及时跟踪、积极争取承接“三位一体”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学校自身学科特色优势,积极沟通国家安全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等部委,积极提供技术支持,承担重大专项。
3.深化与国家级协会学会合作。学校主动对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等综合性学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动参与学会和二级分会、专业委员会活动,鼓励兼任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科研管理部门承担科协职能,组织学校教师积极参与中国金属学会、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等国家一级学会及二级分会学术年会,兼任学会职务,承办学会主办的系列会议。
(二)深化与政府合作
1.深化与沈阳市及市属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市校会商机制功能,保持高频次交流和互动,定期汇报合作进展。以“沈阳-东北大学创新港”和“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设施”建设为抓手,紧密对接沈阳市发展需要,引育高水平人才和团队,支撑区域创新高地建设,深化校地融合发展。与发改委、市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等市属部门加强沟通,提供高质量技术支撑和人才供给。
2.深化与辽宁省及省属部门合作。积极对接省委、省政府,定期汇报服务辽沈振兴新突破工作进展,争取辽宁省更多支持。积极沟通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教育厅、财政厅等省属部门,锚定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焦辽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建设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服务构建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3.深化与辽宁省地级市合作。除沈阳外,分层次、分步骤对接辽宁其余地级市,厘清各地级市产业优势、发展瓶颈和重大合作需求,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合作规模和层级,从广度和深度上真正形成与辽宁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4.深化与黑吉蒙及重点城市合作。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使命的定位,落实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精神,全面分析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产业发展需求,梳理与二省一区合作基础,制定全面合作方向和路线图,推进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5.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的全国重点城市、经济区域合作。拓展与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和科研实力相匹配的地区政府进行合作,创建“东大+名城”校地合作标志性项目。
(三)深化与企业合作
1.深化与东北央企和重点国企合作。全力服务在辽央企发展,全面深化与鞍钢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建立定期会商和互访制度,加大合作对接频度,形成重大合作项目及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全力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合作,将与鞍钢集团合作树立为学校校企合作典范。推进与一重集团、哈电集团、一汽集团、华录集团(中国电科)等东北地区央企的战略合作,由科研合作为主逐步扩展为全方位合作。
2.深化与行业领军央企、国企合作。全面强化行业基础,加强与宝武集团合作,主动对接合作需求,以联合攻关、合作培养为突破口,不断扩展合作广度,逐步形成强耦合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学校学科特色优势,加强与中国矿产、中国钢研、中国有研、中国黄金、中国石化、首钢集团、山东黄金等行业领军企业合作。
3.深化与行业龙头民企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优势,加强与华为、东软、新松、比亚迪、百度、京东、小米、西金矿业等行业龙头民业的全面合作,积极拓展与独角兽、准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合作,挖掘和发现“专精特新”企业,尽早建立合作关系。
4.深化与校董、校友企业合作。通过“东大+”合作发展战略暨东北大学“校企事政友”一体化发展新路径,以各地校友会组织为纽带,以校友骨干和校友企业家为抓手,进一步巩固与江河集团、建龙集团、绿谷集团和香港新华集团等校友、校董企业深化合作、互利共赢。
(四)深化与校院所合作
1.深化与东北区域校所合作。对标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粤港澳高校联盟等,在充分发挥东北六校校长论坛作用基础上,继续拓展与东北区域其他高校联合推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面的广泛深入合作。深化科教融汇,与中科院金属所、沈阳自动化所、长春光机所、大连化物所等东北地区高水平科研院所全面合作,建立联合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等机制。
2.深化与其他区域高水平校所合作。进一步深化与山东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国内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合作,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高水平科研院所建立联合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等机制,树立“东大+名校”典范。
3.深化与校院所专项领域合作。学校在事业发展的各个领域,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牵头发起和积极参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就业创业、队伍建设、学校治理等方面的全国性、区域性、领域性多边双边专项合作。
五、实施保障
(一)细化落实责任
办公室和对外联络与合作处统筹做好全国范围内各层面的合作事项推进,主动为各部门推进合作提供信息支持。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推进领域内合作事项,切实将合作协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合作事项,创造更多合作机会,争取更多资源,为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提供高质量支撑。
(二)强化保障监督
办公室和对外联络与合作处加强对合作事项开展监督,就推进合作事项及时跟进,建立考核机制,坚决防止只签约、不推进,建立合作事项简报制度,各成员部门每学期就合作事项推进情况向委员会进行汇报。
